本處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「115學年度」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,各校申請條件請參閱簡章。
✦申請對象:
(1)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 (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)修讀學分。
(2)選送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(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)修讀學分。
*以上皆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設有戶籍,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(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)。
有關學海惜珠補助資格請參考教育部網站。
✦請詳閱交換學生甄選簡章,依規定備妥應繳交申請資料並填寫線上google表單。
✦開放申請交換期間: 115學年第一學期、115學年第二學期、115全學年
✦截止收件日115年1月23日(五)下午5點前將紙本申請資料(勿裝訂)送至國際事務處。
✦交換學生申請審核程序說明:(1)校內初審:書面審查→(2)校內複審:通知面試→(3)本處公告獲提名之名單→(4)本處向外國學校提名並協助辦理申請交換學生程序→(5)正式錄取者收到外國學校核發之錄取通知書→(6)申辦簽證及出國前準備事項。
✦教育部學海計畫相關資訊: https://www.studyabroad.moe.gov.tw/new/index/service
✦公告未盡事宜或有申請相關問題,歡迎來信洽詢。
業務承辦人:王小姐 Email: chin5372@nfu.edu.tw,許小姐 Email: hannah.hsu@nfu.edu.tw
相關附件:
7.115學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_惜珠計畫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說明簡報11411